欢迎您的监督举报!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强化社会的安全生产监督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监督举报机制。对监督举报的事实,经核查清楚,证据确凿,对举报者按罚没金额的比例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
举报范围:
一、隐瞒或者未按规定上报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
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矿山开采、危险物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生产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单位的;
四、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危险品、烟花爆竹经营的;
五、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弃物经营活动的;
六、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的,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及其他日用化学品的;
七、生产企业的生产装置、储存设备、运输工具和安全设施隐患严重,可能危及操作人员或附近群众生命安全的;
八、未按规定给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办理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
九、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无证作业的;
十、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行为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76--6238997
举报网址:http://hnxy.hnsafety.com.cn
举报地址:信阳市东方红大道340号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